那天看了大家的回複,加上自己能力有限,(之前的兩任tenants 都780-800的 credit,加上有固定工作)我也就拒絕了那對夫妻的申請,理由是income不夠。但他們表示可以加一個guarantor。我又再次心動,於是用smartmove申請了background check。才發現我以前用的tenant background check, 好像不一樣。credit report 這一項,他們去前年申請了12個credit card,但都在2024年底前付完了balance, 目前隻有一個汽車的loan, 差不多$340/月。resident score 734,其他沒有什麽。另外,他們的確是2022年底才移民過來的。我現在想接受和不想接受的理由是:
接受:
1. 家庭結構好 - 35歲年輕夫婦加上兩個年幼的女兒; 2. credit 不錯; 3. 如果再加上cousin 做guarantor - 是不是對他也要background check?4. 感覺上夫妻倆工作滿努力
不接受:
1. 從bank statement看 income 太低 - 平均7.6k(最近三個月),而且目前balance隻有7k; 2.目前工作不穩定,收入也不穩定;3. 我不是職業地主,也沒經驗。
我本來沒有提供洗衣機烘幹機,但他們提出需要,我同意可以買一套, 如果最後租給他們的話。想說看得出他們的確很拮據。
信用調查很多次 - 估計是之前申請信用卡和最近找房子。(不知道我理解對不對)這個應該沒啥吧。
你們覺得呢?先謝謝大家了:)
對了 看了大家最近的貼,我都隻收一個月定金,從來沒有收過最後一個月的房租啊,不知道還可以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