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和新租客簽個補充協議把他們先加進合同裏嗎?如果新租客沒在合同裏,萬一他們沒有交租我是不是不能驅趕他們?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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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既然你不滿意他們,就別簽新租約。收租或任何事,隻找原房客,他們對租約負責。
-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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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25 postreply
07: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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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新租約,隻是先把他們的名字加進現在的合同裏,我好像記得,趕人的時候如果居住者沒在合同裏,趕不走,所以想請大家確認下
-lala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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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25 postreply
07: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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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你所在州的趕人程序。大多數州應該直接趕原房客即可。你現在既然不喜歡女兒女婿,不打算讓他們長住,自然是不加入合同更好。
-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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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25 postreply
08: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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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守月回複,我現在思路還沒有理順,前租客已經搬出去了,假若現租客不交租,即使是發趕人通知,也無人可趕,因為原租客
-lala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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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25 postreply
09: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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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人根本不在lease 上,但是占用房子,也許可以叫警察
-ba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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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25 postreply
10: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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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守月剛剛查了州法,可以驅逐沒有在租約上的租客,如果租客不交租
-lala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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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25 postreply
14: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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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現在你隻需要考慮是否簽新合同,覺得可以接受就簽。原房客的合同並未解除,你若需要驅逐,寫地址和原房客的名字就行了。
-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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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25 postreply
14: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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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多年的招租經驗,直覺告訴我這兩人應該在租房上和以前的房東有不愉快,他的申請上的landlord和county
-lala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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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25 postreply
15: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