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檸檬。法律規定方麵有數了。

實操上,這個全新白玉房還是第一次被出租。房客入住時大樓基本竣工,隻剩一點後續收尾工作。我們的樓層較高,先於我們單位入住的低樓層用戶(房主或房客)早在半年前已經開始陸續入住。在一棟在建公寓裏居住的體驗不可能完美,所以全新的公寓單位租金還低於市價。

所有這些情況租客在簽合同入住前是完全了解的。在這個前提之下,發生了暖氣不工作的事情仍然是出乎房客和我們房主的意料的。所以我認可給予房客一定的租金補償,隻是拿不準應該退多少。我認為幫房客付整月電費是一個好的談判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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