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出租的公寓,12月初租客說電費過千暖氣85度無法調低,馬上請人修好了暖氣, 租客要求補貼電費

租客說打電話給電力公司,電力公司說是房東責任。

這是租客的一麵之詞,我們沒有和電力公司聯係。 一接到租客的信息說暖氣不正常,就馬上請人來修了。

請問怎麽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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