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事情一直沒有太搞清楚。希望有熟悉的論壇朋友能夠幫忙解答,謝謝啊。
今年底綠卡就五年了,應該會按照最早能申請入籍的時間表今年6月去提交申請。我在上海有房產,買的時候在國內工作沒有綠卡。這個房子現在沒有想賣,想可能還有很多年才會賣掉。
問題是:1. 我在入籍前是否需要去上海辦任何證明,來證明這個房子是我的,以方便以後交易?好像看過一些帖子說如果換了護照就不好證明我是同一個人(因為房子的產權上都是用的國內身份證信息),這樣是要在國內辦海牙認證嗎?還是我現在不需要考慮這個問題,隻要以後要賣的時候再去做這些證明。
2. 這個事情和房子沒有直接關係。隻是在想其他入籍前需要辦理的手續。入籍了是不是因為取消身份證、取消戶口,所以銀行賬戶也要關閉?
3. 這些需要在國內辦理的手續,包括提取自己以前繳的社保個人部分,是在美國提交入籍申請的時候就要同步進行嗎?感覺理論上拿到美國護照前這些事情都要做好。
謝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