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朽回帖。order上說我3/1可以找sherrif趕人,我是照章辦事,這樣很aggressive嗎?

能麻煩解釋一下,怎麽做才合適嗎?我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不知道怎麽處理最好。小房東,房子空2個月實在損失太大。

我是希望3/15之前能把房客趕走,房子修複,3/15新房客搬進去。

或者我不馬上趕,幹脆等到7月份夏天行情好的時候再趕,這樣可以嗎?這是最理想的。夏天比較容易找到好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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