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快八十歲了,她想收回在DC的一棟出租房,然後賣掉。為這個目標,老太太奮鬥了快四年,毫無結果。我征得她的同意,上來這裏請大家支招。
租客是兩位女性貴人,新冠疫情前入住的,是section 8租客,政府幫付$3400的月租。一年後,朋友要renew rental permit,發現屋裏遭到各種破壞,rental inpection 沒有通過。想要收回房子,疫情來了,萬事停擺。疫情過後,繼續想收回房子,租客賴著,當她空氣。幾次打官司,DC的法庭似乎非常偏向租客,她花了三四萬美金律師費,就是趕不走。而且DC法庭駁回她要收回房子以便出售的申請,說要賣房子,必須先renew rental permit。隻是每次她約了人來修理裏麵的破壞,租客總是不在,即使在也不開門,連inspector也無法進入。沒法inspect, 或inspect沒通過(因為不讓人進去修理),就不能renew rental permit, 這一步卡著,DC法院就是不準她賣房。我不知道DC的政策或法律是根據什麽製定的。如此快五年了。但房租從未拖欠,政府一直在交的。租客曾經要求政府停交房租,想白住,但政府在這點上,十分公正且體貼租客和房東,表示隻要人租住著,就一定替她們交房租。
她相信租客是在刻意折騰她。因為她們不斷以各種需要修理的理由騷擾她,門把壞了,吊燈不亮了,櫃子關不嚴了。。。各種各樣的事情,但朋友找了人去,又常常被放鴿子,無人在家,不得其門而入。有一次朋友好不容易和inspector進去了,inspector看到不少需要修理的地方,自然說需要修理,就走了。朋友自己留下來要修理,租客不讓,朋友非要留下來,租客開始推搡,朋友抱著樓梯欄杆還是不肯走,竟被這兩個貴女士拖著扔出了大門(這裏要表示無限佩服這位七八十歲的老太太不怕死的勇氣)!
朋友認為,租客是要這麽和她耗著,耗到她死,因為她已經快八十了,然後把房子占為己有。這房子目前市值超過一百萬。請問大家,如何才能把房子收回來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