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況讓我想起來15年前的一件事,

回答: 3tianmanager2024-11-27 17:29:10

當時我的一個外州的公寓被樓上flood, 整個房子都淹了,樓上一分錢都不賠我。我找律師,律師要我先打5000美金律師費,說這種官司很難保證最後會贏。自己去small court打官司,非但要飛過去,連對方屋主的地址都找不到。對方隱藏了地址。最後我自己維修,而且賠了房客錢作為他損失的賠償。花了點錢,心理平安健康最重要。該幹嘛幹嘛,心情完全不受影響。總結經驗就是,幹這行的心理素質要強大,不要太在意損失的錢。有賺就有賠。不然的話做的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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