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助:這樣的租房申請者是否可以?

現在的房客不錯,孩子上大學了,要退房了。一對夫妻加兩個孩子的申請者是今年三月從巴西過來的,住在對麵新蓋公寓。大家知道,這兩年新蓋的公寓都貴。我的2006年蓋的,買的便宜就租的便宜,而且麵積更大一些。巧的是,申請者和要搬出的居然是同事,都認識。而且收入也可以,該給的工資單,駕照都給了。

但頭痛的是,他們或許是新過來美國,找個了“中介朋友”,是個職業中介。這個人我感覺是想從中掙錢。而這對夫妻,似乎看到中介這麽賣力,也想讓他掙點。所以夫妻給我電話的時候提出要換地毯,重新刷牆。而且說中介有各種人:修下水道的,刷牆的,換地毯的,需要的時候可以給出了,而且說“這些工作一個星期就可以搞完,然後他們可以搬入”。

我感到有些頭大,因為換地毯可以,再刷牆沒有必要。而且我擔心的是:到時候簽合同中介是不是要插手?中介會不會多找事?後續這壞了那壞了,他們再找中介出招?

麻煩有沒有過來人講講?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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