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聯邦製United States,各州state就相當於一個國家,有自己的法律,我隻談談紐約州對房屋買賣人執照要求。
第一級初級的,叫salesperson,隻要完成指定時間和課程的要求,通過州政府專門的筆試,就發給你證書。但這是敲門磚,你還不能獨立為人買賣房子,連幫人上市做廣告都受限製你必須找到一個相關的有資格的公司,或者個人作為你的雇主,在其指導下開始工作。當然你得到的傭金,大概率你拿不到全部。
第二級叫broker,一般由salesperson晉升。條件是你工作有成效,主要就是你一年內幫人賣或買幾幢房closing,或代理幾家上市賣房listing。達到規定成績了,再通過對應的考試,你拿到broker執照,恭喜你。
以後每年都要保持足夠的,由你負責的listing 和 closing 房子,否則執照會取消。
Broker有二種,自己開公司的叫broker,為公司或老板打工的,叫Associate Broker。
salesperson必須找有broker執照的做掛靠。
下次看到有中介遞上名片,注意一下Title,是salesperson,associate broker 還是broker。
據我很不全麵的觀察,華人中介中,有associate broker title的 很少,大約不到20%,而broker title 的就更少。
下次買賣房子,如果遞上的名片是broker,要脫帽致敬,要欣慰自己運氣好。
另外加一句,紐約州的掛牌律師,可以做broker允許做的事,因為考律師執照時考了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