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房客欠我的錢怎麽要

我家房客從9月15號就停止交房租了,10月初我們找律師寫了dmand for rent和eviction notice,給了7天期限。7天到了,房客給我們發來短信說他們不準備fight,承諾最晚11月1號搬出。我們在律師的指導下回複他說:我們可以暫時pause eviction,11月2號一早10點我們會來驗房。昨天房客發短信說他們還有最後一些東西,今天下午5點前會弄完,然後把鑰匙放在廚房。

我們有他們一個月押金,算上押金的話,他們就欠我們10月15號到現在半個月的租金,肯定還有一些utility也沒有付。我估計有3000-4000塊。這個錢能怎麽要呢。這種情況的話。

房客肯定是不打算付的,我們也知道這個錢要到的希望渺茫。但是提都不提是不是太窩囊了。也想通過這個積累一些經驗,第一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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