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責任清楚,最後就是賠多少錢的問題,保險公司的律師估計夠了。

本文內容已被 [ 檸檬椰子汁 ] 在 2024-11-01 16:08:2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1)對方要求人身傷害的賠償:當時火災引起後5分鍾內所有的鄰居住戶都出來了,火災報告上也寫著沒有人身傷害。這部分我有機會defend嗎?

需要有醫療賬單,一般輕傷是醫療賬單的3-5倍,加上點誤工和雇人看小孩的費用。

(2)對方要求精神損傷:火災之後整個building都被封住了,要relocate,確實讓人很stress,但是我們馬上給這戶租客提供了臨時的住宿(酒店,2個房間,2晚),然後紅十字以及他們的房東也後續安排了住宿,這一項一般怎麽判斷?是看醫生的收據嗎?

精神損傷是人身傷害的一部分,見(1)

(3)對方要求自己財務的損失:這一戶unit幾乎沒有被燒,就是消防隊進去看情況,確保萬一的時候,在牆上鑿了洞。這種情況租客自己本身的財務有多大的損害呢?我不清楚smoke damage有多大,所以也不好說。。

當然是要他們出清單賬單。

(4) 對方要求relocation expenses:我的理解是對方unit的房東損害的rent是我的責任,火災發生後的搬家costs也是我的責任,但是他們作為tenants,他們這幾個月的住宿應該不是我的責任了吧?

這個也是要賬單,按照賬單付。

人身傷害不是生意詐騙,沒有punitive damage(懲罰性賠償),一般賠償要有具體損失的清單和賬單。不會超過幾萬元的。你的保險能夠應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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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檸檬大俠!! -吃一塹長一智啊- 給 吃一塹長一智啊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1/2024 postreply 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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