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每月分兩次交房租

住了五年的老租客,一直都按時交租,也不找麻煩,但最近遇到了財務上的困難。他是自己開公司的,說是客戶欠了他很大一筆錢在打官司。他老婆有一份工作,估計收入不高。他現在每月按bi-weekly付房租,先付一部分,然後再付剩下的,最近感覺他付房租越來越遲,不太想租給他們了。這家是住了三年後變成month to month lease,因為那時他們想買房,但最終也沒有買成。理論上說我可以提前一兩個月通知他們搬走。大家遇到過這種分兩次交房租的嗎?一般怎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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