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紐約。2020年買的handyman。買過手後按原來設計修複 -- 地板,牆,sink 等等。當時我兒子住(他也是owner之一),後來要求去辦公室上班了,大概二年前,他搬離家。房子就出租了。
買的時候,town知道這房子是壞的,當時牆上貼著town的封條。上周突然接到town的信,說是我們非法出租車庫。我們打電話去說,並沒有。當然不能保證房客是否在裏麵做事,比如辦公,開party之類。我們願意接受檢查。
官員說,啊,我想起來了,那棟房子有很多violations,按規定,你們必須請architecture,得到我們permit,然後按圖裝修,通過了inspection,才能出租。你當時告訴我是你兒子住,你lie to me.
這件事情到底有多麻煩?他是要求我們拆了重做嗎?我們當時是自主,不能自己裝修房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