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劈門事件快翻篇了,一切都大請大白了。
最後,抓出幾個真正的【罪魁禍首】來結個尾吧!
第一個【罪魁禍首】是那警報器!毀了我買新湖景房,高價租貴客的美夢!
第二個【罪魁禍首】是那白男潔癖租客,他在搬入前,放了【蟲蟲炸彈】,想弄幹淨了全屋,第2天,歡歡喜喜搬入,不料,搬家車停在停車場,先來開門,發現大門被劈開,他是知道有救火隊員來過的,後來,我問了救火隊員,他說,做完了劈門關警報器的響聲後,貫例,會貼一張紙在門上,說明,曾來劈門處理危險。(後來才問請楚的)
男租客知道是救火隊劈的門,非犯罪份子,他改變主意,不想搬了,撕了門上的紙,就電我,說門被劈了,我嚇得叫了警察報了案,他不想付違約金,就跟著我撒謊,也說可能有犯罪份子來劈門。幸虧4天後,HOA來Email說明原由。。。。。。。。
第三個【罪魁禍首】是HOA,服務爛得可得冠軍。他們不要收集每戶的key,所以緊急時,必須劈門,他們省了人工管key費。還更可惡的是當時他們有派人來,跟救火隊處理事故,卻懶得通知我(電我,或Email我),害我嚇得報了警。過了4天,才懶洋洋的來了封Email告知是救火隊劈的門。
第二個【罪魁禍首】隱瞞事實,被我罰了2900元,已解了恨,翻篇!
第三個【罪魁禍首】才是恨得牙癢癢的,沒力量對付他們的爛!還得每月付高額condo fee 來養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