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為小新地主,一直非常幸運,有PM幫助,每個租客都比較合情合理的交房租,當然,我們的價格也是合理,所有的要求也是盡量滿足。
今年6月中,終於見識了專業的租房騙子。
房子(獨立屋)過戶後,PM給我發了申請人的駕照,她也問了2個Reference。雖然信用不是很高,據說看起來比較誠懇。租客著急搬進來,給PM看了轉賬(processing)的截屏,我們就同意租客入住了。
按照租客的要求,還買了新的(紅色)的洗衣機和烘幹機,租客還把fence自己塗刷了一下。
6月底,還是沒收到押金和第一個月的房租。
當然,租客找了理由,銀行因為什麽原因退款了,她正在聯係銀行,重新辦理。據PM講,語氣非常禮貌,有理有據的。
然後就7月了。到7月中,我拒絕相信租客的一係列理由了,開始找律師,辦理驅逐。第一次上庭,在開庭10分鍾之前,她給法院打電話了,據說病了。
原來,真的是專業騙子。
幸運的是,法官要求她必須第2次(一周後)出庭,否則按照她的過失方處理。
一周後,我們驚奇的發現,一個沒交錢,白住了幾個月的騙子,居然還帶了律師來到法庭。
這真是一個神奇的世界 (心理想的)不做房東,哪有機會見到這種人!
我的律師建議我和她和解,就是要求她9月份搬走,不要租金了,不然她會不停的上庭,拖延的時間更多。
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及時止損的原則,我馬上同意,不要所有的租金,她必須8月底搬走。
目前她還在裏麵,還在買東西(PM觀察到的)。
9月份如果還不走,直接可以請人把她的所有物品搬到倉庫(storage)。倉庫的費用居然還是我來負擔的 (不可思議啊)
希望她搬走。但是,我們也是知道,遇人不淑的時候,情況可能就是非常糟糕。
租金的損失沒有智商被打擊的令人沮喪。 這個租客給我上了一課,不給錢,不能讓PM給鑰匙。什麽理由,都不行的。
做房東,必須有原則。不能做老好人。
版內分享,請勿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