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樓主的感受。

我現在的一家租客就類似這樣的情況。四年前招租時遇到這位單親母親帶一個19歲男孩。房租1100,母親收入隻有2000。信用報告沒有問題,說是因為新冠疫情暫時沒有全職,男孩剛技校畢業,正在找實習。當時有更好的申請人,我們沒有經驗,覺得這一家可能找房子比別人困難,就心軟了,接受了。結果一年後出了問題,母親因病不能工作,沒了收入,連續兩個月沒有交房租。雖然過了整整一年後,問題獲得圓滿解決,學了法律的知識和溝通的技巧,但是,這種風險能夠避免還是最好避免。

租客的選擇標準不能妥協,否則會麻煩事不斷,後患無窮,自己和家人受罪,不可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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