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和各位大拿,
南加洛杉磯微小地主求教:租客是一個老墨家庭,三年前,夫妻兩加三孩子,還有男方媽媽合租,聽說最近老公搞外遇,鬧得有點凶,女的還申請了限製令,說男的要殺她(男的已經搬出去)。七月份房租男的付了一半多一點。 七八天前,男方媽媽Email給我30-天退租通知,男方女方也被copied. 後來她又給我打了個電話,說她和她兒子要退租,而且不會再付租金。女的帶著四個孩子,不想退租,但是她一個人收入不夠。另外有一個小插曲,去年這個時候他們因為老公失業,有幾個月都遲付房租,差一點要走驅逐程序,後來情況好轉,他們也把欠的租金補齊了,就算了。就在那個時候,他們說起男方媽媽已經搬出去了。我們並沒有修改租約把男方媽媽從租約裏拿掉,現在女的說it's illegal 男方媽媽發退租通知,因為她早就搬出去了,還話裏話外怪我們沒把她婆婆從租約中remove。請問我們會有什麽liability 麽(因為沒有及時更改租約)?考慮到女的帶4個孩子確實不容易,她說她在申請child support (她本身有份薪水不高的工作),如果需要,她叔叔可以資助一下,我們就想著可以讓她叔叔co-sign。前倆天,她又說她叔叔不能co-sign. 這樣一來,我們想就結束租約,因為和他們打交道挺頭疼的,交租不痛快,遲付時還老玩失蹤。 前天我Email給他們三個,說我們同意結束租約,我主動說把押金當最後一個月租金,隻希望女的能順利搬出去,結果誰也沒回複我。今天我們去了一趟,把那封Email打印出來,放到前門了。打了電話,也敲了門,女的沒接電話,也沒開門。另外,女的和我通電話時,說她有和paralegal 在溝通child support, 還說paralegal 說她婆婆發30-天notice不合法。
版主和各位大師,如果他們一直保持沉默,我們應該如何應對?就怕女的賴著不搬,那可如何是好?真是一個頭兩個大。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