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接手,一個租戶A 的lease 是租了unit 1, 之前有一個unit 2 空著,之前的房主就讓他免費用了一半 unit 2,大概有500平方尺。另一個大租戶B 用了另外的一半2。 我現在是提供full service給租戶B,unit 2 的空調控製在 租戶 A 那裏。因為 A 不應該占據 unit 2,我接手了以後要求 A 搬回自己的unit , 返回半個unit 2, 但是它不搬, 現在還要找律師告我和之前的房主,說他需要那個空間,他在那個空間投入了很多時間和錢,他鋪了250 平方尺的地麵,建了半個牆,我答應給他一些裝修補償,但是他死活不走。 其實裝修的錢之前的房主也出了不少,他現在還欠之前房主很多水電費,我不敢讓他再占unit2下去,怕接下來有無窮無盡的麻煩。
最近被他煩的,求建議,該怎麽辦?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