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Squatter Law發財

在美國,歐洲和很多別的地方,有一種惡法,如果房子沒人住,外人可以闖入,住下。隻要待過一陣子,(有的地方隻要幾天)房主就無法隨便趕走你。走法律程序要幾個月到幾年。房主還要給付地稅和水電氣。如果房主十年二十年沒發現,房子就歸闖入者了。

基於這個法律,可以成立一個公司,帶律師團隊,專業經理,和無業遊民和非法移民之類。
做法:專門搜索沒人住的房子,然後派遊民去占領空房子。保留證據。幾種可能:
1) 短時間被發現,頂多被趕走,沒有損失。
2)沒被發現,待了一陣以後,如果房主來了,由律師出麵,宣講法律。警察來也沒用。房主要是違法搶房,會被逮捕。房主發現趕不走遊民,就隻能破財消災。一個房子收幾個月租金 cash for key。
3)如果房主一定要上法庭鬥,就需要很久。公司和遊民甚至可以把房子轉租出去賺錢。
4)如果房主十年二十年沒發現,房子就成遊民的了。但是公司收取很高的法律和谘詢費用,賺的錢大多還是歸公司。

這個公司好好運營,應該很profitable.

關鍵是一切都是合法的。

這樣的公司多了以後,也許最終可以把惡法改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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