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道理對,就是自己是經紀人也是對的。沒有必要注明身份和利益關係。

要學會辯論。辯論裏麵有個悖論叫做人身攻擊,就是辯論不過對方就說對方有利益衝突,說的話不可信。以前在投壇也是,一句話不對就開始說對方博士是假的,教授是怎樣怎樣,何必呢。

說到底,是客戶挑經紀,經紀也在挑客戶。人家要混幾十年,沒有必要因為你的要求而自我煩惱,沒有必要你的一些要求而在業內壞名聲。大不了這門生意不做了。反正他在你們身上也沒花多少時間。倒是你因為一點糾紛就不舒服,經紀肯定不能這樣,否則還活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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