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問一個租客夫妻正在離婚的問題

租客夫妻當初租房的時候信用分數不夠,收了2個月deposit,first and last month

現在夫妻在辦離婚,丈夫要求退全部deposit給他,說當初是他的賬戶出的,妻子說隻要去掉丈夫的名字,反正本來男的也不付房租

請問這種情況怎麽處理好呢?租約快要到期了,重新簽可能是最clean的方式,但是我退deposit的時候給誰?丈夫肯定要求全部給他,妻子肯定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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