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思路不對,什麽好溝通,希望long term,還沒有時間精力去驅逐。

回答: termination agreement + new lease co-signzeroonetwo32024-03-11 13:15:36

告訴你,上了房東這條賊船,就要準備最壞的打算,要知道自己的法律權力,不要被房客搞得團團轉。

法律底線,你沒有義務在租約結束以前給她丈夫除名。給他丈夫除名對你有什麽好處?一點好處也沒有,不就是滿足這個妻子的淨身出戶的懲罰心理嗎?對你唯一的好處,就是換到6/30續約期,這樣以後還租客方便一點,所以就要抓住這個把柄去做。

其他什麽好溝通沒精力,都是給自己打退堂鼓。上了房東的海盜船就要做海盜的事情,否則就是被房客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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