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個租客讓我搬到離我一小時車程(其實是45分鍾)的新投資地區了,這些租客都不是有錢人但是我的經驗是她們都會努力付房租的,一個是以前丟了工作付不起房租給我幹活頂租但是還是付不起但是搬走時候給我打掃了房子,後來找到工作又來找我,可惜我在那個地區沒有房子了,就把新投資的地方推薦給她了,經過猶豫一陣以後,她決定還是租我的房子,另一個是給我推薦了新的租客後自己搬出去了,過了一陣又來找我但我在那個區也沒有房子了,但是她也是在猶豫之後搬到我新投資的地區了,而且把她的親戚也就是當年給我介紹的新租客也帶過去了,那個租客搬走的房子則是很hot的地區,非常好租她還有完全搬走就被人預定下來了。這三人的租金在新的地區都不低於當地的市場價,甚至還可能高於當地的市場一點,我想她們之所以願意租我的房子,有一條就是我提供的服務,我會盡量派人去及時修理出現的問題而且在她們出現困難時,與她們商量解決之道。
凡是給我幹過活的工人,都願意再次為我幹活,我聽他們講其他老板總有欠錢的行為而我是當日就結清的,其次我對他們不是很苛刻,有時做壞了東西,我也沒有讓他們賠還是按時間付給他們錢。
某種意義上我是把租房當作經營公司來看待了,租客和工人都像是是我的雇員,我靠他/她們產生利潤。整體而言當然我不會和錢過不去。盡量不讓個人恩怨影響生意上的決定,也就是在商言商,所以有人感覺我的做法很奇怪,因為我的標準是數字說話。我有時也很氣但是看了數字分析結果後,氣就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