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有區別。隻是在你的每年都是loss這種情況下沒有區別。

來源: 檸檬椰子汁 2024-02-07 09:22:0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38 bytes)
回答: 投資房報稅問題cisa2024-02-07 09:04:22

基本概念:

1. A的花費是capital improvement,需要算到買房成本,而不是當年減稅。B是routing expesne,隻能當年減稅。

2. loss carryforward,如果每年都是loss,這些loss可以積累到最後減賣房增值稅。

3. bonus depreciation/ de minimus safe harbor/ small taxpayer safe harbor, 可以把一些capital improvment (A) 當年減稅。

你的情況:

第一,當年的收入稅率和賣房的增值稅率有區別。所以如果你每年租金有盈餘,需要交收入稅率;一般會比增值稅率高。這樣當年費用抵稅就有好處。但是你說你每年都是loss,而且每年的loss都可以carryforward到最後賣房的時候減賣房增值,所以在你這種情況下,翻修是當年減稅還是最後減稅,沒有區別。

第二,有的人是real estate professional,出租房的loss可以和配偶的工資抵消,有的人收入低,出租房的loss可以和自己的工資抵消,所以當年loss多(也就是翻新的成本按照expense報稅),還是可以當年減稅的。

結論,問題太籠統,答案就很籠統,因為有很多不同的稅務條款互動。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