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10年底,一位老盆友因丈夫工作關係要搬家,但他們想保留這裏的房子做出租房,就來問我家用PM的事情。
我們原來是有一個打算以後自住的出租(獨立)屋,在自己沒搬回本地之前由一家PM管理了4年半,我們搬回的前不久辭掉了PM,後來買了新的自住房後自己管理這個房子出租了7個月到賣了為止。
那家PM本來聲譽還可以,但卻讓我們撞上了貓膩。PM要求遠程房東允許250加元以下修理不用事先報告,由他們自行處理找人修理後再向房東交帳收錢(從房租裏扣掉)。之後我們每年經常會收到這種“小”修理的賬單,加起來也是一筆數目。遠程的我們並未懷疑隻有選擇相信。
2009年2月1日我們(從北京侍親小半年後)搬回時,房客已搬走了1個半月,PM工作也在房客搬走時中止。但很奇怪,2月中旬我們收到了兩個賬單,一個說是清了煙筒,一個說是趕了pest,而且都是在1月份做的。房子1月份沒人住,PM1月份也不再管理,誰會請人做這些事情?他們怎麽進入屋裏?我們去問PM,PM卻含含糊糊地說不清楚。我們當然沒有付這兩個賬單(後來沒人要過第二次),同時也明白了以前每年兩次清煙筒和兩三次趕pest等等賬單裏的貓膩。
更有意思的是真貓膩:房子一樓三間臥室裏最小的那間地毯上有一大塊兒黃色痕跡,還有一股尿味兒(當然關上門就聞不到了)。我們把地毯掀開一看,底下的橡木地板也有痕跡和味道,試用了多種各類清潔劑均無效,所以決定把3個臥室所有地毯全部揭開扔掉(房子其他部分沒有地毯),然後準備自己重新打砂油漆所有地板。
在揭開地毯後還沒做其它事情之前,因為PM說過這個房客有一(兩?)隻貓,所以我們覺得是貓咪們把那個小臥室當成貓廁所了,於是去問PM房客搬出時的驗房報告。PM不知何故拿不出來報告,反而說我們看走眼了,不相信貓會在臥室方便。我們隻好請他們來看那塊兒揭下來的大黃地毯和親嗅貓尿味兒。他們查看聞後無奈地同意了,但說房客已搬走無法再追究責任(這個房客是PM的盆友,搬走的時間也很貓膩,讓我們在省裏規定的一個月房租補償外還損失了一個月的租金,不過這裏就不說了),最後給了我們200加元補償清潔費用。
我和盆友說了我們這些PM經曆,我也不知道是否有更靠譜PM(我們這兒那時還沒有華人PM)。她問了我們自己管理時如何找人,決定先自己post找房客看看。
過了一個多月快過年了,他們也馬上就要搬家了,但房客還是沒有找到,所以又找到我請我幫忙找房客,然後做代理房東幫他們管房。我當時管過自己房子出租7個月,學習了不少本省租房條文規定,居然覺得不難,而且我弟弟的女兒那時在我家住著上高中,所以我們不會經常出遠門,退休了(48歲和52歲)也有時間,就不知天高地厚地答應了。
注:本來是隻想寫管房的故事,沒想到從頭寫起來故事還挺長。隻好加了“引言”兩字,今天先寫到這兒,詳情待下回分曉。
又注:這是我們唯一的一次因為幫盆友做了偽PM。雖然那時在本地華人網上和大家知識交流時有人私下來詢問過,我們如果願意是有可能做成了真的PM,但那不是我們的本意。 所以隻此一家一次,做了近5年,人生裏一扇很開眼界的窗戶,一段有辛苦也有趣的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