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感覺BC對房東比ON好多了。安省租金幾乎不漲也罷,有房東想收回出租屋自住,給房客三個月租金都拿不回房,驅逐

排期7個月,搞不好等10個月一年。這期間房客還會交租?政府一邊倒偏向房客,地主的權利是沒人在乎的,房東隻好自己去租房。

所以房東現在愛買新房出租,因為新房沒有租控。新房租金比舊房高,最後倒黴的還是廣大租客。就這樣進入惡性循環。

看你說曾幫朋友管出租屋,真是大好人!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