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單元跟和你同樣的狀況,無解。我預備讓我父母過來探親,趕走一個,損失半年房租,因為這個租客不好。另一個

租客還不錯,就不想方法趕人了。如果按我先生的意見,那個我不喜歡的租客都不要趕,從投資上說,半年的租金損失不劃算。預計利息今年要開始降低了,也許堅持一下。

另外,如果你的是公寓,看看有沒有大型支出,業主要攤費用的;如果有,可以向RTB申請額外漲租。不過申請費300起,多一個unit加10塊,所以對於有公寓樓的業主劃算,對於我們這樣1/2個unit的業主很不友善。你自己得算下帳。

總之,現在是艱難時刻。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