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住在房子裏麵的人都要簽租約受租約限製,否則不簽租約的人隻受法律約束,法律約束比租約約束低很多,比如沒有吸煙,養狗等等。
第二,既然所有的人都簽約,簽約的人共同承擔責任。收租也是你隻收一份,不是說兩個人交一個人不交隻驅逐那一個人。房租少一分錢晚一天,都是驅逐所有人。押金是所有人的押金,退還的時候支票要寫所有簽約人的名字。
第三,既然所有人共同承擔責任,那麽你不需要管這些人是不是夫妻/朋友/路人。在法律上,他們要共進共出。如果人數有變化,可以簽約中止上一個租約,然後想繼續住的人簽下一個租約。注意押金問題,中止上一個租約,就要把押金還給上一組人;然後從新一組人裏麵收新的押金。
共同簽約的事情,一旦掌握共同承擔責任的底線,其他道理都很容易懂。怕就怕你犯懶湊活,結果做得一地雞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