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對麵街的鄰居Sarah就給我電話留言短信一頓信息狂轟濫炸,我直到中午才看到那些消息,之後就是內心裏一頓翻江倒海。她給我發了兩張照片訴說流浪漢Mike今天一大早就公然跑到我院子裏砍樹,然後正在建造他的Teepee。我急忙打電話給她,那邊建議找我找County的Sheriff Department。Sarah的電話打了有四十分鍾,簡直是一部和流浪漢鬥爭的血淚史啊!她先是列舉了一堆她找過的政府部門,其中就包括我也找過的土地規劃和衛生部門,然後她說她也多次報警,包括流浪漢擾民的報警以及上次Mike點火的報警。她甚至給City Council發信舉報,結局是:都不起作用。最後她幾乎用哀求的語氣對我說,作為緊鄰的鄰居,就你能幫忙把夥計給轟走了,你可不能不動作啊!我這才明白為什麽Sarah借口想買我那塊地,她是找個借口和Mike做鬥爭。到美國十多年,我越來越覺得力不從心,這兒幾乎每一天都能讓我感到驚心動魄,如果不做點啥,那簡直是浪費人生。
話說我這邊給Sheriff Department打電話了,那邊有個Steve的警員聯係到了我。我先是希望他能夠等我和我在那塊地上會合,可是明顯的,警員們都缺乏耐心,他說不想等我,他自己去。到了那個地界,費了許多周折去找地界,期間他還把Mike和我的地塊搞反了。一句承上啟下的話就是,我終於明白您的擔憂了。然後他就說他開始寫報告了,因為沒見到Mike的影子。我這邊急了,問他你怎麽就開始寫報告了呢?那邊說,去法庭起訴吧,沒有法院傳票,我們無權挪那些東西。我更著急了,解釋說,Mike的破壞活動是現在進行時,不是過去時,否則我不會報警。那邊依舊和我糾結民事糾紛的問題,我的情緒已經從開始的恐慌轉變成了憤怒。於是呢,放下短信,我又打電話給警署,要求換人。我和Sarah以及Michelle都聯係上了,她們都答應說下午四點半下班回家的時候再拍幾張照片,Michelle還鼓勵我去小額法庭起訴,並把鏈接發給了我。
期間又過了一會兒,另一個警員沒等到,卻等來Steve發短信求證我的個人信息。我沒搭理他,那邊給我來了個電話,繼續問我的個人信息。我說你的report寫的啥我都不知道,我是否有權利不告訴你我的個人信息。那邊Steve聽出我話裏話外的不配合,也是盡量地克製他的情緒,對我說,他寫的是Crime Report, 寫了MIke 損害了我的Property, Mike 可能因此被逮捕,也可能上法庭,然而當下Mike不在,除了寫個Report,他們啥也幹不了。我一下子覺得希望再次被燃起,那邊Steve對我說,可是另一方麵Mike侵占我地界的事情,我依舊需要去法庭解決。我說自己正在努力,不過我希望警察們能解決的,是Mike當下的破壞行為。今天下午的一瞬間,我突然間理解了那些靠近MIke的住戶們,才是更大的受害者,好歹幾十萬的房子,不可能那麽容易被處理掉。有那麽個危險分子,他們每天都要擔驚受怕,誰也不願意成為第一個被流浪漢傷害身體的人,去換來把他監禁的代價。至於說上次幫他搬家的女士,我從Sarah的嘴裏求證到,他們也是今年三月底才第一次見到她,那個神秘的不斷說Mike是個好人的女人從哪裏來,到哪裏去,他們一概不知。而且,那個女人也壓根沒有幫助MIke搬東西,她隻不過撿了些砍伐後的樹木,貌似她家裏需要需要這些東西。
剛才鄰居Michelle又給我發了幾張他在我地上大張旗鼓地建Teepee的圖片,給那邊警察局打電話,答複依舊是這是CiVil Issue。 於是我又和Michelle聯係上,她說報警後,警察也給過她們同樣的答複。我問如何能讓這個case 變成criminal, 她說找律師,但是她們請不起律師。我說我這邊是某個協會的,據說免律師費,但我現在不確定官司屬於民事還是刑事。無論如何,我需要等兩周左右。Michelle說她可以把她家的secrete camera對準我的地界,這樣下次Mike經過的時候就可以拍攝下來了,她還給我看Mike Tresspass她的那塊地的監控錄像。然後Michelle就把我拽進了一個鄰居群裏,裏麵有人說,她看到那個Teepee,回家和老公商量,必須老公陪同一起去,然而當他兩再去的時候,Teepee神奇地消失了。我也在其中發言說,打算找律師,然後大家都安靜了。
接著我就突然間想笑,我從來沒有經曆過,那麽多人,牽扯進了那麽多政府官員,和司法機構人員,少說也有百十來號了吧,愣是對付不了一個瘋子流浪漢。當然了,我也沒興趣借題發揮,隻是覺得好笑,我不相信這種沒有常識的地方,會繼續繁榮昌盛。晚上和Sheriff Supervisor通了一個消失電話,流浪漢Mike 的東西扔回去不行,隻能找拖車公司拖走。隻要是Trespassing沒造成人身傷害和有賬麵價值的重大財產損失,就算是MIsdeminor。其實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也很難搞到證據,我聽說在美國丟東西的,包括車輛,從來沒被找回來過,更別提把罪犯繩之以法了。不過除了我,其他鄰居都報警了,他們和這個流浪漢也沒有地界紛爭,順便想回答下麵網友的好心回複,花大價錢把他東西扔出去建了柵欄也沒用,那地方誰敢住啊?
來談談我們對話的內容,講了那麽久,他主要是想把我概念中的應該和現實區分開來。他曾經多次說起,我談論的問題的確應該那樣處理,可惜,他們有個特別左的大頭,他沒用左這個字眼,但是從他話的字裏行間就是這個意思。那個大頭下了硬性規定,所有沒確鑿證據造成人身傷害的Trespassing都不被送進監獄裏,即使法庭下了warning, 也沒有用。他認可把Trespassing的案例都暗箱處理的方式是錯誤的,並且他們員工也不滿意,但是,他們就這點上沒有更多權限。因此,不用向我解釋美國的法律都應該如此尊重違法者的人權,事實是,不應該,絕大多數人都知道不應該,隻不過這個社會被道德綁架了,僅此而已。而且被道德綁架的目前隻是個別的部門,然而我能看到擴張的趨勢,就如同流浪漢在擴張他的土地一樣。
我在猶豫直接找人把東西拖走還是找律師,我傾向於後者的主要原因是至少有個法律文書證明我的確爭取過土地的合法權益,以免日後被Adverse Possession. 當然了,最美好的莫過於把地給賣了,再和這些應該不應該的破事脫鉤。最後再說個小笑話吧,談話快結束的時候,我好奇地問那位Supervisor, 據我所知,我周圍鄰居幾乎都報過警了,怎麽就沒用呢?他回答,我來給您舉例說明他們報警的內容,一條信息是:“Mike又在我家附近轉悠了,這夥計真令人討厭。”這樣內容的報警,您認為會對我們起什麽作用嗎?我瞬間無語,有時候假設自己英語是母語,能不能比現在更好地處理問題?答案對我來說是: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