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們和你鄰居的想法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1。祖和買的問題上,你鄰居的做法是省錢為目的。住小的和買同樣大小的,這個比較才有意義。所以,我們選擇買,因為花同樣的錢,買大一些。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是按我博士後一個人工資預算的,downpay多一點。我們買了175K,當時如果不擔心工作不穩定,把領導的收入算進去,買個多2-5萬的房子,現在也許就不會想著換了;
2。釣魚中菜可以省錢,但必須是高手。天天吃同樣的,也會不喜歡的。所以,我種菜的品種很多,還同樣買,尤其冬天必需的。釣魚能保證省錢的要求更高,除非住地很近的地方就能釣到魚。我每年大約能釣200-300斤,自己消費大約1/3,還有2/3送人了,是很受歡迎的禮物,所以,省了我買禮物的錢;
3。孩子上學不能省的。真要省就別養了。養了就該負責。我家兩個高中上公立,但花錢比普通公立貴多了,我們每年都捐的,10年相當捐了一部camry,還每天接送的。大學去的私立,倒是比公立貴不了多少;
4。有錢不吃不喝不旅遊不下館子,存錢的目標是啥?追求名義上的財務自由,以你描述的這種方式不需要200萬啊。早期積累階段,有些擔心可以理解,但應該調整,不應該一直下去的。
5。我家我們負擔比較重,雙方的父母,自己兩個孩子。我們自己在國外照顧不了父母,都市委托兄弟姐妹,所以經濟上我們還是要支持的,財產繼承上我們選擇放棄。我們的工資也沒有你說的一個人十萬以上。所以,我自己算以下,要村到200萬退休金,需要35年。。。
其它和我們很吻合:不當地主,不開餐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