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在真深深老師拙著“談談對灣區房地產的看法”(9月7日發表於著名文學城網站)大文中指出的,“要是十幾年前擁有的,貸款比例微不足道,淨收入可能會有一萬或者超過,這已經是職業地主的節奏,上啥班啊?”
本人認為,10000刀的租房收入,在退休後是不夠的,退休之後,房租收入就會變成主動收入,房產投資人會主動與PM進行過多的不必要的互動,造成收入不再符合被動收入的屬性,從而被迫成為人人唾棄的職業地主,形成退而不休的可怖局麵。
那麽,如何讓自己真正的退休呢?我的認知是:
1. 以LLC雇傭PM的方式管理地產出租,堅決不參與管理。
2. 工作之初就開始職業規劃,放棄一些高新但是沒有pension的工作,讓自己退休之後,pension至少能達到5000-7000元/月(現在價值)。
3. 剩餘5000-3000元,用股息,分紅等形式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