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正常,啥都不是個事。

這位已經住在裏麵了,也提了要求,在美國大眾看來,很正常的要求。你剛接管,抓西瓜$就是了。合同到,不喜歡就不續約。你寫的太書生氣了,加個附加頁,收pet fee,雙方簽字, 哇啦, 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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