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exchange question

各位大佬,有一事請教. 現有一棟多家庭出租屋,如果出售,可能有近四十萬capital gain 和部分的depreciation recapture , 要交稅不少。如果用1031 exchange換成兩棟新的townhome. 好像繼續出租五年,就可以轉化為自住房,然後自住兩三年後出售townhome 1 ,就可以享受自住房五十萬以內的capital gain不用交稅的政策嗎?然後再搬到townhome 2,再住兩三年以自住房出售

主要是現在臨近退休,多家庭老舊,管理負擔重,所以考慮換成新的townhome.  做減法,逐步減少壓力。
 
以上的省稅方法是否切實可行? 或者有其他方濟逃掉前麵的多家庭房的capital 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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