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說的這些偏離了原來的話題,scottblee說:"在不能承認雙重國籍的情況下,建議國家給海外華人發僑辦證, 憑此證回國
不需簽證,停留不受時間限製.具體可由國務院僑務辦公室負責"
這是簽證問題,不是國籍問題。這個簽證是貼在護照上,還是像某些國家綠卡那樣單獨的一個本,都是簽證而不是國籍。
我不明白你寫的1, 2有何意義,是針對我說的哪句話。
3. 愛爾蘭是小國?世界軟件出口第一的大國。如果說領土麵積,那看歐盟好了,歐盟總可跟中國比了吧,歐盟絕大多數國家甚至包括歐洲的俄羅斯都是承認雙重國籍的。如果比人口,那比印度吧,人家也是人口大國。其實國家大小人口經濟都無關,我所講的是法理基礎,邏輯性。給華人綠卡是基於單一國民國家的特點而定。
4. 如果新中國一貫如此,錢學森就回不來了 —— 他1949年入美國國籍的時候,理論上中國國籍就已經放棄了,中國憑什麽用外交手段把他從美國監獄裏搞出來呢?
5. 你轉的答記者問,當然得到的是外交辭令了,要不印尼馬來西亞等國就不幹了。而且陶正華是個什麽東西,這種所謂的國內學者無視國籍法現狀顛倒黑白。建議你搜索英文資料。
而且你從他的這段回答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中國的國籍政策是 因為“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政府處理雙重國籍問題的政策、實踐及其曆史意義”"處理和發展與有關國家之間的關係",而其他的理由則都不合邏輯。
你再看不懂我給你分析一下:
第一. “人人都有國籍而且應隻有一個國籍,已成為公認的國際法原則” - 顛倒黑白,美國歐洲中亞這麽多國家都承認或者默認多國籍,哪來的工人國際法原則,現在還輪不到中國一個政府來定國籍法的時候吧。
第二第三,是真實的原因 —— 外交和曆史原因。但曆史是在變的,外部環境也在變
第四,錢學森等對中國的好處?改革初期到現在華僑投資的比例?害處是有,像印尼造成的糾紛,到現在還怕成那樣。
第五的理由太可笑了,如果雙重國籍真給公民造成麻煩,他大可主動放棄中國國籍。對公民是好是壞,應有公民自己決定。
而後麵“而且,投資決定主要是由利益驅動,不會因為雙重國籍帶來某些便利後就會刺激投資大幅增長。 ” 則很功利,忽略了對中華民族凝聚力的作用。而且國內現行簽證法規如此嚴格,投資人都無法長期居住,怎麽願意投資。更不用提那些退休的海外華人,帶著大筆積蓄回國養老的。
讀了,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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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再繞圈子。不和你討論了。書生誤國,根本不看現實和政治 -newXoD- ♂ (208 bytes) () 10/28/2009 postreply 07: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