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國內的例子,具體關係不說,嗬嗬
1)親姐給親弟全款起房子,大洋房,,就是買了一塊地來起一棟樓,樓上住他們樓下幾層收租,現在市場價好幾百萬?當時是為了父母可以住著養老,因為親姐在境外,寫了親弟的名字,父母都走後,親姐現在退休年紀,想要回一層樓來住,親弟翻臉,具體不說了,總之很狗血十分狗血。不過驚奇的是親姐現在和親弟還有聯係。
2)一家的父親走後,留下財產若幹,毛估估:)(在這裏學的新詞),大概還有好幾千萬人民幣,沒有遺囑,母親要求幾個兒女自動放棄繼承權,這家人的情況是明擺著以後全給兒子。其他的女兒同意了,最小的女兒不同意,因為她是家裏唯一沒有出國留學的孩子,她鬧上法庭,說起碼把和出國留學的錢等份的拿出來(學費食宿,那家父親在的時候生意興旺,孩子們出國留學一天工沒打過)。後來小女兒把錢拿到,不過和全家等於絕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