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美國綠卡,要受雇於國內公司或是在國內注冊公司,如何弄?

朋友想要我加盟他的公司(在國內),幫他在美國推廣銷售他公司的產品,我也有意加
盟。我現在在美國,有綠卡,請問我要怎麽操作才可以?下麵有哪種或者哪幾種可行?

I. 我可以直接受雇於他的公司,作為他在美國的區域經理嗎?

II. 我可以在這邊自己成立一個公司,然後以我自己公司的名義推廣銷售他公司的產品嗎
?如果我在美國自己成立公司的話,具體要怎麽弄才能幫他推廣銷售產品?

III. 我本人還想在國內注冊一個公司,同時做國內其他的業務,為了保持綠卡,估計
每年國內累計呆半年,這邊半年的樣子。這樣做是被允許嗎?如果以後加入美國國籍,
又是如何的呢?

以上種種都牽扯到哪些法規法律?具體要如何操作?

本人理工科背景,問的有點多,請知道的大俠們不吝賜教,或者給個鏈接(中英文的都
可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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