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這麽說吧

回答: 這麽說吧千裏一盞燈2013-02-17 05:31:34

實際情況是最初技術方要200萬讓出30%,投資方同意給中間人5%(中間人一廂情願地認為自己是技術方合夥人,就將這5%算為技術方所占股份當中)。所以如按這樣推算,技術方的價值是(200x7)/3 (約470萬),現在投資方增加到600萬,投資方應占600/(600+470)(約56+%),而現在是占49%。沒有多占,而是讓出了7+%的股份。所以技術方給中間人10%,至少應把投資方讓出的7%給中間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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