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你的價值是促成了這個項目,並沒有給技術提升了價值。5%已是很不錯。你應該一開始就以技術合夥人身份談。

謝謝! 你說的很對,我一開始就應該和技術方明確我的角色. 以前也同技術方聯係過項目,聯係前都談好股份的分配(都是平分,盡管最後因項目周期長而中斷),這一次也想當然認為如此,導致現在處境極為尷尬。如你所言,沒有我,投資人不會投資(這也是我認為我的價值所在,至少10%),因為我代替技術方多次向投資人介紹這一技術,他們不懂這一塊,決定投資全依賴於對我的信任。不管如何,我還是努力給他們溝通,希望有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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