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的用途問題,如果你不是想辦個“黑”班的話,要跟政府申請批準的,跟房東說不管用;
2.教學。你媽媽那套不管用——這裏是加拿大不是中國,孩子們不吃這一套。所以你得要去小學實習或者做誌願者大約100個小時,這樣可以大約知道這裏的孩子們的情況。不然呢,雖然付帳的是家長,但慢慢地,孩子不願意來的話,家長會覺得你做得不好,然後你會失去生源。
3.可能會有人數限製,所以錢方麵的如意算盤得要問清楚了才好算。
我是child and youth care counsellor,同時也在burnaby教中文教了四年,有些經驗,看了你的打算,覺得以上這幾方麵你得注意,所以告訴你一下。
好了,以後再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