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第1-2年當然可以,當然你說你做了好多年了,每天都這樣當然不合理.

1)按你這樣講,那可以不可以,公司開門的第一,二年連續地虧,用賠的錢來抵我或我太太正常的W-2。第三年,我可以將公司關掉,然後再起新牌照哪?? 按你的講法是可以的

2)你講的情況是有的,包括我的公司也發生過,假如09賠了,我可以將07,08兩年報的盈利稅款拿回,如仍不夠,我可以向後推延,及10如有利潤仍可減扣09年的損失。如10年的利潤仍不夠,我可向後走到11和12兩年。 這和個人沒關係。這是兩個概念。

3)這裏關鍵是前1或2年收入不足抵虧損或是費用怎樣處理?我不是CPA,我不認為可以。但我見過有人開LLC,年終公司有虧損,帶入各人的income。可抵個人w-2,但好像按要求隻有3000可抵。但這家公司開門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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