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注冊了一家 S-Corporation,因此這是第一次需要在1040表 (line 17 以及 Schedule E and Schedule K-1) 中報上這一部分的Income。
我知道最終我需要請一位CPA幫我報今年的稅,但是在此之前,我自己也想搞搞明白。
1040 form, Schedule E and Schedule K1,這三張表都不需要詳細 列出每一筆賣貨的收入和每一筆公司運作的開銷,隻需要輸入總計就可以了。
每一筆賣貨的收入和每一筆公司運作的開銷,以及銀行的Statement,信用卡的statement,公司的帳目,發票等等原始單據,都需要準備好,萬一國稅局Audit,要查你的帳,你能夠拿得出來。
我這樣理解對嗎?請那位有此經驗的前輩點撥一下,在此多多謝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