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的弟弟合作開了兩個生意,一大一小。因經營思路和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現在合作不下去了。大的生意我出高價錢買了他們的股份,已沒有問題。小的生意我有一半股權,完全由他們在經營,我不再過問任何事。我不想把小的生意也讓他們走人,以使他們沒有事幹,畢竟是老婆的娘家人。但我又怕他們在經營過程中幹違法的事(如偷稅等)危及到我的信譽和利益,我該怎樣作才能保護自己呢?我在美國。謝謝。
這裏作生意的朋友多,請幫出個主意。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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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應該各拿一個。你當初就應該用股權置換的方式分家。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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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10 postreply
15: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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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一個
-金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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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0 postreply
0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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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讚一個!
-全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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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0 postreply
05: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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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大放小,高明。
-剛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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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0 postreply
10: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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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這裏作生意的朋友多,請幫出個主意。
-鳳凰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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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10 postreply
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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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一份責任書就好,不過樓上說得更好。
-全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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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0 postreply
05: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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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是不要與家人一起做生意,生意上的矛盾會直接成為家人之間的矛盾。
-我有北京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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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0 postreply
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