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傾向適用美國法律。 人在美國,訴訟執行方便。 對方可能會要求使用中國法律,

如果這樣,我會要求仲裁,相對公正便捷。 你說的是對的,協議的內容是當事人定的。 你最清楚雙方的談判leverage,很多對自己的保護不一定是將來訴訟中達到,更多可能起個威懾作用。 獨家代理要談好代理的地理範圍,時間年限,有無最低銷售金額保證等等。 這些律師會提醒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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