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7323]
問題標題:關於個人快件郵遞物品的幾個問題
問題內容:1、根據老的規定,500元免稅額是指免500元的稅還是物品價值在500元以下免稅 2、物品申報價格是物品價值,還是物品價值加上快遞費用 3、海關總署規定的個人物品價格有何用?與海關要求的按實際價格申報是否矛盾 4、海關規定的20項不予免稅的商品是否包括奶粉和對講機上述問題在以往各個海關答複中多少有涉及,但相互之間有些許矛盾,請求準確答複,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提 問 人:lilianzx 發布時間:2010-7-7 10:54:55
答:您好,500元免稅是免的稅款,即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500,從2010年9月1日起,500元免稅額規定將取消。根據《關稅條例》規定,目前物品完稅價格中不含運費。海關按照《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及海關總署製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對進境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確定適用稅率。奶粉和對講機屬於20種不予免稅商品。
答複時間:2010-7-7 16:20:04 滿意度:非常滿意
回複:我沒有理解錯
所有跟帖:
• 你問非所答呀?允許1000元內,關稅超50元才收,標準答案 -kkwxc- ♂ (272 bytes) () 07/08/2010 postreply 03:14:45
• 我明白你說什麽了,你理解沒錯,中文表達問題 -kkwxc- ♂ (132 bytes) () 07/08/2010 postreply 1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