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為手上的賣不掉, 就把其它的全買過來, 以為情況就會好轉. 旅館由AGENT經營是怎麽回事, 我不知道. 我們是LG 親自在那裏管. 很多麻煩. 我們由於在旅遊風景區, 抓錢的潛力是有的 – 除了住宿, 還可以搞餐館, 酒吧,舞廳, 會議等業務. 但, 當地政府總是為難我們, 不準這樣不準那樣. 所以到現在還是不理想.
生意要是不賺錢, 股東之間的關係也會很緊張. 這就是為什麽做生意比做房地產麻煩得多. 我們現在主要精力都花在了和當地政府及股東的關係上.
我們聽取了這線上誰誰的建議(不記得名了, 望諒), 在網上以$46低價供給頭20幾個房間,靠這樣的策略, 我們每周末能滿員了. 扣除上網費, 我們持平了(包括LG的工資and mortgage). 這得謝謝創業線的人們.
你做地產, 更清楚買過手賣掉的可能. 我這個旅館現在有人出價$300W. 去年是$200W買過手的. 剛好一周年了. 但LG還想自己再做做, 畢竟好多業務都還沒開發呢.
不了解你那旅館的情況 (地理位置, 當地政府等等),不好提建議. 隻能把自己的情況給你參考.
不好提建議. 隻能把自己的情況給你參考.
所有跟帖:
• 非常好的經驗. -va_landlord- ♂ (36 bytes) () 06/30/2010 postreply 14:32:34
• 是我這個帖子嗎? -關鍵字- ♂ (165 bytes) () 06/30/2010 postreply 17:03:58
• 回複:是我這個帖子嗎? -若蘭A- ♀ (124 bytes) () 06/30/2010 postreply 17:59:22
• 請問,買了為何還有股東?多謝! -想家了嗎- ♀ (0 bytes) () 07/04/2010 postreply 07: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