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沒有經驗,但是聽說有人這樣做的。

我提供的可不是法律意見阿!!!
我聽說有個人跟你一樣的情況,受到信, 他立馬把照片撤下來了。然後他就給這個發信的單位去了信。 在信中說,非常抱歉, 我是不知情的情況下把照片放到網站上的。 現在已經撤下來了。你所說的費用,我無力承擔。但是我對可能造成的影響深感歉意。希望能找到途徑把該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到了法庭,他們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為什麽要那麽多的錢的。你隻要咬定你不知情的,基本就不了了之了。
我說的這樣人的事情就後來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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