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向托尼福班長和各位大老請教一個省稅問題

國稅局的立場:S-Corp 為 Sole Owner 買的醫療保險是一定不能抵稅的。

但是,S-Corp 為員工買的團體醫療保險(Group Insurance)是可以抵稅的,你如果將你家人納入員工的行列,理論上你所支付的醫療保險都可以抵稅,前提是這些“員工”必須滿足 Bona Fide Employee 的條件。具體而言,就是他們必須實際參與到工作中,而且薪水也要符合行業標準(Industry Stdandard)。當然為了抵扣醫療保險費而為他們支付高昂的薪資稅(15.3%)和購買工傷險(Worker's Comp)是劃不來的。

當然上述都隻是基於國稅局的立場(Position),最終解釋權要上稅務法庭。

說完聯邦的,再說州的層麵:很多州是明令禁止公司(不管S 或 C)為唯一一位員工購買所謂的“團體醫療保險”的。

要想通過醫療保險計劃達到省稅的目的,不妨考慮為 Self-employed 雇主所設的 medical saving account 計劃。

另外,希望我的回複起到拋磚引玉的效果,歡迎高手一起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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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托尼福班長和各位大老指教 -xo007- 給 xo007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21/2010 postreply 00: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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