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今後有可能發生問題回答你的1)問題,也許有不對的地方。
成立公司其中有一個主要因素是,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其發生的問題,糾紛應由此法人來解決。及與個人無關。但是,一旦你今後潛在的“索賠方”發現你公司和個人賬戶混用,他便可依此向你個人提出索賠。因為你的混用賬戶,法官也可依此認為你和公司(法人)是一體的。你個人也因此可能逃不出幹係。
我從今後有可能發生問題回答你的1)問題,也許有不對的地方。
所有跟帖:
• 謝謝。也就是說如果我用了現金或者私人帳號為公司花費 -gegewu226- ♂ (254 bytes) () 10/29/2009 postreply 14:37:13
• 也就是說如果我用了現金或者私人帳號為公司花費 -richman- ♂ (108 bytes) () 10/29/2009 postreply 14:59:20
• 謝謝!如果我用現金為公司進貨,怎麽才算做是企業支出呢? -gegewu226- ♂ (166 bytes) () 10/29/2009 postreply 17: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