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要在美國開個公司,有幾個概念搞混了

公司的股東會間接的承擔公司的部分法律責任。比如說有人訴公司,發現公司沒錢,是空殼,就會訴全體股東。
公司沒有私人“owner”。股東通過持股“own"相應的一部分。哪怕是一個人持有100%的股份,個人還是個人,公司還是公。股票不等於全部公司。就是說股東死絕了,公司還是活的。這時公司的命運由司法部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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